
中新經緯11月7日電 因存在會計核算不規范、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違規行為,安記食品被責令改正、監管警示,董事長林肖芳等3人遭監管談話、監管警示。
安記食品7日晚間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安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及對林肖芳、林潤澤、陳永安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2025〕83號)(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顯示,經查,安記食品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會計核算不規范。2023年、2024年公司部分味精等貿易業務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2024年期間,公司使用廣州米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紅包零錢系統為終端消費者提供掃碼發放現金紅包活動,公司會計核算將支付客戶的紅包金額計入銷售費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結轉固定資產核算,導致未計提折舊費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四條、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
二是募集資金使用不規范。公司在募集資金到賬六個月后,仍存在繼續使用自有資金支付募投項目支出,再置換募集資金的情形。上述行為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
福建證監局指出,安記食品的上述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林肖芳作為公司董事長、林潤澤作為公司總經理、陳永安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未能勤勉盡責,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林肖芳、林潤澤、陳永安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安記食品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林肖芳、林潤澤、陳永安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7日,上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安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指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安記食品及時任董事長林肖芳、時任總經理林潤澤、時任財務總監陳永安予以監管警示。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安記食品成立于1995年,2015在上交所上市。公司專注于調味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以咖喱調料類、肉味復調類“雙頭部”為主導,復合調味類、香辛調料類、醬汁調料類、其他類目為補充,協調發展的戰略體系。
經營業績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安記食品實現營業收入4.67億元,同比增加3.0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21.70萬元,同比增加8.95%。
二級市場上,安記食品7日收漲1.42%報13.55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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